经销商确认标准:
(一)总经销商资格 1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,税务登记证,并具有一定面积营业场
地(省级100㎡以上,地级市80㎡以上,县级50㎡以上); 2、有市场开发的思路与运营技巧,有品牌营销理念,良好的经营信
誉,忠诚本品牌。
(二)专卖店、终端分销商资格 1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,并具有一定面积的营业
场地。 2、以一把火太阳能产品为主要经营内容,热衷一把火太阳能推广; 3、做好一把火太阳能形象展示(样机陈列、门头设立、店面形象、
促销员选定); 4、具备建立售后服务、安装、维修的能力; 5、良好的投资信誉。
(三)管 理 1、销售办法
(1)公司实行区域销售一点代理制,每个行政区域找一位总
代理商,避免公司内部产品在同一市场不合理挤占。
(2)代理商销售累计500台,赠送价值3万元的一辆微型面包
服务车。
(3)首次提货50台以上,广告支持。
(4)开专卖店:支持首次提货金额4%的装修费。
(5)促销品,物料配额按1%配供。
注:经销商有意试销,进货量不限。
2、对于越区域销售,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之顾客,给他人造成利益
损失,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,我公司有权给予终止其经销权,并
对其进行处罚。 3、为保护经销商的资金安全,所有的货款及经销商的其他款项依据公
司规定,都必须打入合同规定的账号或卡号。公司业务人员与业务
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、协议都必须事先履行手续,以加盖公司
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为凭证
(四)承接OEM贴牌加工!
销售理念:同心、同舟、同发展! |